著作权

一周网事|广东高院发布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案例;中宣部将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著作权侵权

发布日期
2021-04-26


内容提要

01/ 监管资讯

 ▪ 中宣部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著作权侵权

 ▪ 北京市监局公布知识产权执法十大案例

02/ 业内动态

 ▪ 一季度二次元、电竞游戏产业增长快

 ▪ 大宇拟出清《仙剑》大陆地区IP

03/ 知识产权与司法

 ▪ 广东高院发布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案例

 ▪ 越秀法院集中宣判4起商标侵权典型案件

 ▪ 首例搜索引擎优化不正当竞争案开庭审理

 ▪ 抖音起诉直播数据网站不正当竞争

04/ 新规速递

 ▪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01/ 监管资讯


中宣部: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著作权侵权问题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介绍,近几年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严重,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在此之前,4月23日,5家影视行业协会、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514位影视行业人士共同发布《倡议书》,倡导短视频平台与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积极参与版权内容合规治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不随意发布影视作品内容拍摄过程中与演员相关的拍摄花絮、现场物料、路透视频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市监局公布知识产权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4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度北京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多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规代理商标注册、生产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到779万余元。据统计,2020年北京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侵权假冒和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723件,罚没款5600余万元,捣毁窝点8个,移送司法机关24件。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02/ 业内动态


一季度中国游戏产业报告:二次元、电竞游戏增长较快

近日,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与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2021年度第一季度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据统计,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770.35亿元,环比增长9%,其中移动游戏增长8.64%,客户端游戏增长12.10%。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季度二次元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77.23亿元,环比增长12.09%,继上一季度实现大幅增长后仍然保持良好的势头。此外,电子竞技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344.34亿元,环比增长9.03%,也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

来源:游戏智库


因取得版号困难,大宇拟出清《仙剑》大陆地区IP

大宇资讯于4月20日召开记者会,宣布预计将以不低于新台币22亿元的价格,转让旗下子公司软星科技(北京)49%股份及将仙剑奇侠传IP(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以长期独家授权方式授权于第三方。大宇称2019年申请的《大富翁10》和 2020 年申请的《轩辕剑柒》目前仍未取得大陆地区的发行版号,面对高额的开发成本及流行速度极快的游戏市场,版号取得延宕对厂商来说极具压力,游戏主力面向的市场也需要调整脚步。

来源:本纪


03/ 知识产权与司法


广东高院发布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案例

4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案例,其中多个案件与游戏行业密切相关,如美商公司诉蓝飞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及手机游戏未经授权使用NBA形象元素;华多公司诉网易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对游戏直播的市场竞争秩序进行了规范;仟游公司诉策略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涉及网络游戏软件源代码的商业秘密保护。


其中,云自媒公司诉天睿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本团队代理的案件。本案中,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两被告将原告的“云自媒”网站网页作为自己的服务案例进行宣传,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


越秀法院宣判4起商标侵权典型案件,涉及销售破解版游戏机

4月22日,越秀区法院对4宗商标侵权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腾讯公司就任天堂“Switch”游戏机进行维权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是本团队代理的案件。腾讯公司发现被告销售的Nintendo Switch游戏机可在不使用游戏卡带的情况下直接加载自带存储卡中的游戏操作系统,是破解正版操作系统的游戏机,其在游戏机外包装盒上使用了“NINTENDO SWITCH”和“国行正品”“腾讯引进”标识。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对于被告自认已销售的5台游戏机,法院适用了4倍的惩罚性赔偿;对于未能查明的侵权商品销售量部分,法院适用法定赔偿,酌情被告赔偿10万元,加上原告的合理维权费用,共判决被告赔偿20万余元。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首例“搜索引擎优化”不正当竞争案开庭审理

4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一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百度公司认为,一优公司提供的“搜索引擎优化”服务,通过以人工或机器的方式点击目标网站,为目标网站虚增点击量,欺骗百度搜索排序算法,使目标网站排到搜索结果首页,破坏了百度公司服务的正常运行,也是对其他合法经营者的不公平竞争,构成不正当竞争。一优公司则认为,其是根据客户需要对其网站进行优化,并非是对百度自然搜索结果的干扰,也没有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三易生活


抖音起诉直播数据网站“小葫芦”不正当竞争

近日,抖音运营商微播视界公司在余杭法院起诉“小葫芦”网站的经营者六界公司不正当竞争,同时申请了诉中行为保全。抖音认为,“小葫芦”网站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长期采取破解、伪装、欺骗等不正当技术手段,非法抓取抖音用户和主播在使用抖音平台直播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个人数据及经营数据,包括用户直播打赏记录和主播打赏收益等,破坏了抖音产品的数据展示规则,导致涉案数据丧失管控,抖音主播及用户流失,构成不正当竞争。余杭法院认为六界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较大,已裁定责令六界公司立即停止获取“抖音”平台用户打赏及主播收益数据,并删除存储于服务器中的上述数据。

来源:浙江天平


04/ 新规速递


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还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明确年龄限制和行为红线。《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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