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一周网事|某公司因拒绝许可数据被起诉数据垄断;知名平台起诉作品侵权获赔179万;犯罪团伙搜索广告词敲诈勒索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21-11-15



内容提要


▪ 某公司因拒绝许可数据被起诉数据垄断

▪ 知名平台起诉作品侵权获赔179万

▪ 犯罪团伙搜索广告词敲诈勒索被判刑

▪ 链接中指示性使用他人商标不构成侵权

▪ 直播挂羊头卖狗肉,主播与销售者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 多款APP涉嫌隐私不合规被通报


某公司因拒绝许可数据被起诉数据垄断

案情简介

近日,某知名互联网社交平台因限制访问用于分析舆论的数据,被湖南某软件公司起诉涉嫌垄断。这是国内首例因互联网平台拒绝数据许可引发的反垄断民事诉讼。

据湖南某软件公司官方消息,因认为涉案社交平台运营商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拒绝许可数据的行为构成垄断,湖南某软件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合理条件允许其使用涉案平台数据,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50万元。

目前,长沙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来源:知产前沿



知名平台起诉作品侵权获赔179万

案情简介

知名视频平台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福州某科技公司等三被告未经授权,在其共同运营的涉案软件和网站上非法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且恶意抹去原告署名。被告福州某科技公司辩称,对原告指控其提供涉案作品在线播放服务予以认可,但未提供下载服务,且涉案作品来源于网络,被告未主动消除原告署名。

裁判要旨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三被告共同经营的被控侵权网站和手机软件为涉案作品提供在线播放及大部分剧集的下载服务,所播放的内容与原告享有的著作权的作品相同,且涉案作品部分剧集在播放时片头抹去了原告署名,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署名权,应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万元及合理开支29.8万余元。

来源:北京商报



犯罪团伙搜索广告词敲诈勒索被判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马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阿里巴巴网络平台内的店铺中,搜索包含“最”“环保”“无毒”“永不”等关键词、极限词的广告词,进而以广告用词违反广告法为由,通过网络注册的身份信息向12315平台投诉举报。当被投诉商家联系被告人马某时,马某以行政处罚为要挟,向店铺索要财物。随后,马某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陆续招揽多人加入,逐渐形成了以马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侦察,该团伙在一年间向2000余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获利金额达204万元。

裁判要旨

经审理,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最终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6个月至6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山东法制报



链接中指示性使用他人商标不构成侵权

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某商贸公司经调查发现,被告南通某净化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设的天猫店铺中,在产品主图及标题中使用了与其享有权利的商标相同的标识。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故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被告辩称,其在商品标题等处使用涉案标识属于指示性使用,且其在宣传图片上明确标注了自有商标,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故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裁判要旨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使得在消费者使用关键词搜索产品时,关键词已经发挥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经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的行为意在说明其产品的用途,且上诉人突出使用了自有商标以供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来源。因此,上诉人的行为构成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直播挂羊头卖狗肉,主播与销售者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情简介

原告南通某生活科技公司为某知名品牌的商标持有人,其发现某主播在网络商城中销售蚕丝被。并且,该主播的名称中带有原告企业名称的字样,主播带货时还附有厂家直销字样,但该主播带货的产品并非原告公司的产品,而是南通某商家的产品。因此,原告将商家及主播两被告诉至法院。

裁判要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商家擅自使用原告公司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足以使相关公众在选购的过程中误认原告公司的商品或与其存在特定联系,造成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主播在带货宣传时,未对商品进行必要的审查,帮助商家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商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3000元,主播在7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款APP涉嫌隐私不合规被通报

案情简介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2款电商购物类移动应用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信息。具体不合规行为包括:未向用户明示申请的全部隐私权限;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未做匿名化处理;在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合理条件;未建立并公布个人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或超过承诺处理回复时限。

针对上述情况,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提醒广大手机用户首先谨慎下载使用以上违法、违规移动App,同时要注意认真阅读App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说明,不随意开放和同意不必要的隐私权限,不随意输入个人隐私信息,定期维护和清理相关数据。

来源:CCTV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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