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
2019年网络游戏领域十大诉讼盘点(上)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网络游戏
根据《2019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19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308.8亿元,同比增长7.7%。整体上看,随着版号政策的开放、优质游戏的增多、游戏出海的推进,游戏行业逐渐回暖。从年初“万物皆可自走棋”开始,2019年大环境对在游戏行业创业的人也愈加友好。但寒冬虽过,仍春寒料峭。经过一年以来和游戏公司的交流合作,言上君深刻感受到这一年来市场的起伏、从业人员的辛苦。
2019年也是网络游戏诉讼领域大案频发的一年,从年初广互第一案《昆仑墟》著作权侵权案再次点燃业界对游戏换皮认定的思考;到年中《阿拉德之怒》案件的高额判赔引发行业热议;再到年末《梦幻西游》游戏直播案二审宣判引起游戏行业、直播行业对游戏直播问题的讨论。
2019年更是对游戏行业来讲不平凡的一年,《梦幻西游》直播案、《王者荣耀》直播禁令,重新定义游戏直播行业运营模式;群控软件禁令有效打击了游戏行业黑灰产,虎牙行为保全禁令提出应对平台投诉的新策略;《迷失岛》实景游戏抄袭手游,认定跨界侵权也不能“密室逃脱”。
游戏诉讼领域的事无小事,接下来言上君就为大家盘点2019年网络游戏诉讼领域的那些大事:
2019年网络游戏十大诉讼盘点
2019年3月
《昆仑墟》VS《灵剑苍穹》等5款游戏著作权侵权,索赔500万被驳回
裁判要旨
1.《昆仑墟》游戏的前81级整体画面是采取挂机方式,由游戏引擎系统自动调用资源库的素材在终端设备上呈现出的带有伴音的连续画面。该画面满足作品的构成条件:第一,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思想或者情感的表达。……第二,具有独创性。原告《昆仑墟》游戏画面采取挂机方式,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以“自动寻路”方式展现,不需玩家介入和操作,具有一定的故事情节、相应的人物形象、场景、台词等,与他人通过连续画面表达的游戏作品没有实质相似性,也不属于公有领域常见的表达,因而具有独创性。第三,具有可复制性。……因此,《昆仑墟》游戏前81级画面符合作品构成要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2.在角色类游戏有很大创作空间的前提下,《青云灵剑诀》等被诉五款游戏不但在部分UI界面、角色技能效果图、道具和场景上与《昆仑墟》游戏相似,而且运用了和《昆仑墟》游戏几近相同的游戏规则,采取了基本一致的整合和编排方式,形成了高度相似的表达,即使在不同的故事背景和场景下使用了不同的人物形象及角色技能等,仍然会给人带来相似的体验,构成整体观感上的实质性相似。
3.被告将与原告作品构成整体观感上实质性相似的游戏在网络上传播,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被诉五款游戏,但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是将作品以数字格式存储在介质上,再将这个数字文件上传到服务器,在服务器上生成一个新的复制件,使用户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实质上也是一个复制品的传播过程。而本案被诉五款游戏并非是《昆仑墟》游戏作品的复制品,并不涉及《昆仑墟》游戏复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所获得的被诉五款游戏,不构成对原告菲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案件评述
作为广互首案,《昆仑墟》案件自带关注度。而法院认定构成类电作品、游戏构成相似、被告未侵犯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而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充满戏剧性的裁判结果更是引起广泛讨论。如原告主张改编权、或主张著作权侵权未明确权项,案件走向是否会有所不同?换皮游戏真的不涉及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吗?以上问题仍需要充分讨论。
2
2019年4月
《蓝月传奇》VS《烈焰武尊》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3000万,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判决停止侵权行为
裁判要旨
1.最终呈现在用户面前的是连续的动态画面,可被感知,属于表达的范畴。该连续动态画面是由游戏开发者独立创作,且智力创造已经达到相当高度,具备独创性。玩家的操作而产生的画面仍处于游戏开发者独创性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范围之内,不应影响游戏连续动态画面独创性的判断。
2.角色扮演类电子游戏在独创性表达上,与类电作品相近。在创作完成后最终呈现出的形态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动态画面组成,并可借助适当装置呈现,所可收获的体验也具有相似性。法院可以类推适用类电作品的法律规则,适用著作权法为角色扮演类游戏中独创性的关于情节的表达提供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认为独创性的情节是构成类电作品的必要条件。
3.关于仙峰公司的行为定性
(1)关于开发《烈焰》游戏的行为
因《蓝月》和《烈焰》均为大型游戏,《蓝月》中所包含的独创性表达复杂而多样,而《烈焰》不仅包含了《蓝月》中的独创性表达,同时也增加了新的独创性表达。因此,从整体而言,《烈焰》可以认定为对《蓝月》的改编。仙峰公司构成对《蓝月》改编权的侵害。
(2)关于在线提供《烈焰》游戏的行为
仙峰公司在线提供《烈焰》的下载,并开设服务器供用户游戏,使得公众可以在自己所选定的与地点获得该游戏,进而获得该游戏中所包含的《蓝月》的独创性表达,该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范围。仙峰公司构成对《蓝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3)关于复制行为
仙峰公司在开发完成《烈焰》后,将《烈焰》拷贝至多个服务器中。而对《烈焰》的拷贝即意味着对其中所包含《蓝月》独创性表达的拷贝,构成对《蓝月》复制权的侵害。
案件评述
本案中浙江盛和与上海恺英以原告的身份喜获“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的双料胜果。诉前禁令更是杭州知识产权法庭自2017年成立以来作出的第一例诉前行为保全裁定。抛开上述新闻价值不谈,法官对角色扮演类游戏类推适用类电作品保护的认定思路、对换皮游戏比对的方式、对游戏研发、发行等不同阶段侵犯著作权权项的认定,都具有极高的创新性和可参考性。
3
2019年5月
《地下城勇士》VS《阿拉德之怒》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5000万,一审全额支持诉讼请求
裁判要旨
1.网络游戏整体上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到(九)项所列明的任何一种“作品”类型,目前也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将其明确为某种“其他类型作品”。在作品法定的既有立法背景下,法院无权在上述规定之外创设新的作品类型。因此网络游戏整体不能作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到保护。
2.本院认为,从游戏产品竞争力的形成以及维持过程来看,游戏元素及其关联关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游戏的平衡度决定了游戏的核心竞争力,并对用户的核心体验有重大影响,而上述游戏元素“关联关系、作用方式”以及游戏整体内容的平衡性都是通过游戏元素和游戏规则的设定来实现的。因此,在著作权法不能为包括游戏规则在内的游戏整体提供保护的情况下,有必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条款对抄袭行为进行规制。
案件评述
提起《阿拉德之怒》案件,很多人的关注点在5000万巨额赔偿上。但一审法官对游戏侵权案件新的处理思路更值得讨论和参考,在游戏认定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类型存在冲突时,适用反法即可保证不突破适用法律,又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失为较好的选择。同时,法官对游戏的分解和比对,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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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英雄联盟》VS《最萌英雄》不正当竞争,索赔300万元,二审判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100万元
裁判要旨
1.光宇在线公司与腾讯公司均为网络游戏的运营者,光宇在线公司应当知晓《英雄联盟》游戏的存在。虽然《英雄联盟》游戏为端游,《最萌英雄》游戏为手游,但两者均为网络游戏,且两款游戏玩家群体存在重叠,故光宇在线公司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
2.光宇在线公司开发运营的《最萌英雄》的游戏启动界面标识、角色形象、角色名称系对《英雄联盟》游戏的模仿,违反了经营者应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违反了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3.光宇在线公司在其经营的光宇游戏网站在宣传推广《最萌英雄》游戏时多次使用诸如“Q版LOL英雄皆在此”等的表述,强调其游戏为《英雄联盟》游戏的Q版,英雄角色为《英雄联盟》游戏的Q版英雄角色,使人误认为《最萌英雄》游戏为《英雄联盟》游戏的手游Q版,违反了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件评述
作为吸金利器,腾讯对《英雄联盟》游戏的保护力度较大。该案明确了被告这种利于原游戏的知名度获取玩家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宣传中存在不当表述引起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给游戏厂商维权以极大的信息和鼓舞。
5
2019年9月
《王者荣耀》VS《英雄血战》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1000万元,一审判决停止侵权
裁判要旨
1.《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出现在游戏操作界面虽有一定的美观性,但主要功能是供游戏玩家了解游戏地图的结构和地图内部的信息,应属图形作品中的示意图范畴。虽然“三条线路、中路与河道十字交叉”形式在MOBA类游戏地图中很常见,但《王者荣耀》游戏地图中道路、草丛、河流、障碍物等元素的运用及外形、位置设计,色彩搭配,整体构图上融入了独创性的劳动成果,应认定《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为改编作品,属于图形作品中的示意图。
《王者荣耀》游戏场景地图通过对路线、空间、障碍物、距离、高低等具体游戏元素,采用搭建、修改、装饰、美化等方法,使之更为美观、艺术化,其主要是为了吸引游戏玩家并传达美感,应属美术作品。
《王者荣耀》游戏缩略图、场景地图相较于《英雄联盟》以及其他在先发布的MOBA游戏地图具有独创性,达到了改编作品的要求。
2.《英雄血战》的游戏地图缩略图与《王者荣耀》在以扇形表示的蓝方高地和红方高地、野区、障碍物以及防御塔等的色彩搭配选择基本相同,除个别不规则几何图形代表的障碍物形状、大小龙的外形、防御塔的造型存在一定差异外,障碍物的开口方向、形状、数量、相对位置,防御塔的数量和位置,以及大小龙的位置基本相同。整体而言,《英雄血战》的游戏地图缩略图与《王者荣耀》构成实质性相似。
案件评述
作为国内首例游戏地图侵权案,其影响力和参考价值不言而喻。法院认定《王者荣耀》游戏地图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不仅保护了原创地图的创新,也有力的打击了游戏换皮行为。

由于篇幅限制
本篇文章仅总结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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