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
一周网事|ASO关键词隐形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搬运影视剧?重庆法院下禁令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争议解决

内容提要
01/ 互联网诉讼观察
▪ ASO关键词隐形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 搬运影视剧?重庆法院下禁令
▪ 组织刷单营利被判赔偿30万元
▪ 体育赛事节目可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 私人影院点播侵权,爱奇艺获赔40万元
02/ 互联网犯罪惩治
▪ 首例网络游戏视听作品刑事保护案当庭宣判
▪ 淘客非法爬取平台海量个人信息隐私获刑
互联网诉讼观察
ASO关键词隐形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情简介
原告知买公司对“高佣联盟”“高佣”享有在先权益,被告某公司使用“高佣联盟”“高佣”“升级”作为ASO(指提升APP在各类APP应用商店/市场排行榜和搜索结果排名)下载量优化的标题关键热词,使其应用程序排名靠前;并在其APP上使用与“高佣联盟”品牌相同或高度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遂诉至法院。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被告使其APP名称及图标 LOGO的装潢与原告的涉案APP相应部分构成混淆性近似,相关公众势必产生对应用APP服务来源或服务提供主体之间存在特定关系的混淆误认,且被告主观上明显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故意。此外,在手机应用市场的环境下,相关公众以一般注意力对采用相同关键词获取的搜索结果产生混淆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法院最终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反法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搬运影视剧?重庆法院下禁令
案情简介
申请人腾讯公司对热门动漫《斗罗大陆》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在发现某APP上存在大量未经授权直接搬运或剪切《斗罗大陆》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视频后,累计向被申请人即某APP运营方发送侵权告知函超过200次,被申请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侵权行为。申请人遂向法院提交诉前行为保全。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不仅未采取有效措施删除现有侵权视频,还积极推介相关侵权视频,这一系列行为严重损害了《斗罗大陆》的版权,也扰乱了网络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法院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删除涉案APP上所有涉案侵权视频,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过滤以及拦截用户上传、传播《斗罗大陆》侵权视频。
来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组织刷单营利被判赔偿30万元
案情简介
被告某科技公司利用其开发的小程序,与原告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的部分商户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通过“刷单”“刷好评”、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特定商户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中牟取利益。原告发现后,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未经授权,且破坏了该平台构建的评价体系,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平台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裁判要旨
被告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帮助特定商户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造成了原告平台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承担30万元的赔偿责任。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体育赛事节目可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案情简介
原告爱奇艺享有《昆仑决》这一系列搏击类体育赛事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某网站安卓Pad客户端擅自播放该系列节目中的《昆仑决2016》。原告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被告辩称涉案节目系体育赛事,不涉及表达,且其内容并不具有独创性,因此原告对该节目不享有著作权。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体育赛事节目是一种表达形式,不等同于体育赛事本身,不属于无法被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可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昆仑决2016》整个节目的画面是通过多角度镜头摄制,并经过后期剪辑和人工编排而完成的,体现了创作者的选择与构思,具有独创性,且其摄制在一定介质上,连续画面确定可感知,故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应当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因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私人影院点播侵权,爱奇艺获赔40万元
案情简介
原告爱奇艺公司享有影视作品《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反转人生》《王牌逗王牌》《十万个冷笑话》《21克拉》《猛虫过江》《西游记:女儿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某餐饮公司未经原告合法授权,在其运营的私人影院客房点播系统传播涉案作品,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许可通过在其运营的某私人影院客房内的投影仪及机顶盒设备中在线搜索并播放七部涉案作品的方式,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观看服务,使用户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观看该影片,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40万元。
来源:北京市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犯罪惩治
首例网络游戏视听作品刑事保护案当庭宣判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谢某某开发“fly3d”游戏引擎及“龙途盒子”程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载《热血传奇》游戏相关素材,搭建运营《追忆传奇》游戏私服并营利,侵犯《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后被告人谢某某帮助被告人刘某某搭建运营《江南传奇》游戏私服,招揽用户充值并与被告人谢某某分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认为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对谢某某和刘某某提起公诉。
裁判要旨
法院当庭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来源: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淘客非法爬取平台海量个人信息隐私获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黎某成立某科技公司,从事淘宝客推广业务。被告人逯某为该公司雇员,利用自行开发的软件通过淘宝网页接口爬取淘宝用户的数字ID、昵称、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共计1180738048条,2019年8月-2020年7月非法获利39余万元。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逯某、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1月14日向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要旨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逯某受雇于被告人黎某,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被告人逯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黎某、逯某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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