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

入库案例|泄露游戏未公开内容适用诉前行为保全

发布日期
2026-07-16


近日,上海某公司诉陈某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案正式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编号2026-09-2-476-001),这是首例针对游戏未公开内容泄露适用诉前行为保全的入库案例。法院裁定违规内测玩家不得披露、不得使用、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拍摄、录制的申请人上海某公司享有权利的案涉游戏内容,明确游戏测试期未公开信息在符合“三性”前提下可构成商业秘密,为游戏企业应对泄密危机提供了极具突破性的司法救济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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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1.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重点审查申请人对案涉游戏及其角色信息是否享有合法权益,相关角色信息是否可能构成商业秘密(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以及申请人是否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擅自披露角色信息的行为;


2.行为保全的紧迫性,包括如果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会破坏游戏玩家对游戏平衡性、公平性的感受等游戏体验,降低其对游戏的关注度,并打乱申请人的商业和经营安排,增加经营成本,以及贬损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评价;


3.行为保全的必要性,即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4.行为保全的影响,即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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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申请人上海某公司系案涉游戏运营方。案涉游戏是一款银河冒险策略游戏,获得过诸多奖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经济价值。案涉游戏运营方持续进行开发、更新、测试以提升玩家的游戏体验。在相关版本上线前,包括被申请人陈某在内的多名玩家受邀参加了游戏内测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内测期间,被申请人违反保密协议擅自使用电子设备对测试内容和画面进行拍摄、录制,并多次向他人披露案涉游戏尚未发布的角色动态形象、技能数值与技能特效等。上海某公司认为,案涉游戏尚未公布的角色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被申请人陈某一旦进一步披露上述信息,将给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故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4日作出(2024)沪0115行保2号民事裁定:被申请人陈某不得披露、不得使用、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拍摄、录制的申请人上海某公司享有权利的案涉游戏内容,期限至申请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该案生效之日止。裁定作出后,被申请人陈某未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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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理由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申请人针对被申请人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的行为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应否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法〔2024〕42号)第十三条规定了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应当综合考量的因素:1.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2.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4.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5.其他应当考量的因素。


具体到审查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一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重点审查申请人对案涉游戏及其角色信息是否享有合法权益,相关角色信息是否可能构成商业秘密(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以及申请人是否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擅自披露角色信息的行为;二是行为保全的紧迫性,即如果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会破坏游戏玩家对游戏平衡性、公平性的感受等游戏体验,降低其对游戏的关注度,并打乱申请人的商业和经营安排,以及贬损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评价;三是行为保全的必要性,即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四是行为保全的影响,即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


本案中,法院经审查认为:


第一,申请人对案涉游戏及其角色设计享有合法权益;案涉游戏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有关角色尚未对外发布,申请人采取了签订《保密协议》等保密措施,相关信息可能构成商业秘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显示被申请人存在违反保密协议擅自披露有关角色信息的行为,故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较大。


第二,被申请人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会使得部分提前获知该信息的游戏玩家,提前对游戏玩法作出调整,造成对其他玩家不公平的局面,破坏玩家对游戏平衡性、公平性的感受;且会破坏游戏新版本内容的完整性,减损游戏的神秘感和新鲜感,降低游戏的受关注度,同时还会打乱申请人原有的宣传、发行等商业安排,增加经营和经济成本,如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有很大可能会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三,采取相关保全措施,并不会对被申请人权益造成明显损害,且案涉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亦不具有社会公共产品属性,所涉权益也属私权范畴,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不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综上,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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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1号)第5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法〔2024〕42号)第13条


一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4)沪0115行保2号民事裁定(2024年3月24日)



来源:入库案例(2026-09-2-47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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