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

一周网事|广互向游戏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拒付游戏分成款成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日期
2021-08-09


内容提要

 ▪ 广互向游戏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

 ▪ 拒付游戏分成款成失信被执行人

 ▪ 首例侵犯网络题库著作权刑事案件宣判

 ▪ 移植5000+公众号文章被判赔200万

 ▪ 某平台因用户擅传影视资源被判赔4.5万

 ▪ 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首次作出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禁令裁定


 广互向游戏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游戏充值而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游戏实名认证不规范问题,广互对涉案游戏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因贵司运营的游戏中存在游戏账号实名认证不规范的问题,进而导致贵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充值”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服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等不良行为,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广互特向该游戏平台提出四点改进建议。包括:严格执行实名认证注册制度;积极排查,消除隐患;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企业社会责任。

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



拒付游戏分成款成失信被执行人

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某网络公司与被告福州某网络公司签订了涉案游戏的联合运营协议。依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合作期间(2018年2月起至2019年8月)的游戏分成款合计12,786,432.97元,原告已经如约向被告开具了等额真实合法的发票,但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曾支付分成款。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分成款及逾期利息。

裁判要旨

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被告(下称“被执行人”)未按照文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原告于2021年1月6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仍未按要求履行给付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依法作出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本纪


首例侵犯网络题库著作权刑事案件宣判

案情简介

权利人A公司2014年成功研发并投入使用一款针对某行业作业人员的网上培训平台软件,成为了相关行业的领头羊。公司员工张某和邱某在工作之余,另行成立了三家公司,在未经A公司许可的前提下,设立了一个新网站,并利用职务便利侵入A公司服务器、进入正规考试平台复制等途径非法获取A公司题库试题,作为自己设立网站的后台题库,供购买其学习卡的用户登录使用,两人非法获利共计逾120万元。

裁判要旨

经审理,法院认定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3个月。

来源:浦东检察



移植5000+公众号文章被判赔200万

案情简介

广州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未获得微信公众平台许可,擅自将5583篇微信公众号文章及其他信息,聚合展示在其运营的网站及APP上,获得点击总量83273289次。腾讯公司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分流了微信平台的流量,吞噬了本应属于腾讯的市场利益,更侵犯了不特定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公众号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腾讯将广州某公司及其股东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10万元。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腾讯公司对微信公众平台享有应受法律保护的竞争利益,广州某公司“移植”微信公众平台涉案文章使得双方存在竞争关系,且该“移植”行为对腾讯公司竞争利益造成了损害,应当认定广州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广州某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

来源:知产库



某平台因用户擅传影视资源被判赔4.5万

案情简介

原告公司经过合法授权,享有涉案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原告发现,被告运营的网站及APP上大量传播涉案电视剧内容,且为整集播放,以结构化、专辑形式展现,原告多次向被告对侵权内容进行投诉并要求下线,敦促被告对侵权视频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侵权行为的持续、重复发生。原告认为,被告主动侵权故意性明显,性质极为恶劣,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其行为侵害了原告对于涉案电视剧享有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将被告告上法庭。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涉案作品系被告运营平台的用户未经授权自行上传,被告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提供者,在收到原告通知后应当履行及时删除的义务,而被告并未及时履行义务,构成帮助侵权,应对损害扩大的部分应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首次作出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禁令裁定

海南某科技公司和北京某科技公司共同向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申请称,申请人依法享有涉案电视剧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申请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APP同步上传涉案电视剧内容,侵犯了申请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申请人发函要求被申请人停止侵权行为后,被申请人仍采取多种手段继续提供作品并获利。为及时制止该侵权行为,避免给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两申请人提出行为保全申请,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如不及时制止被诉侵权行为,可能会导致申请人的市场份额减少、丧失竞争优势和市场机会,故作出了该院挂牌成立以来的第一份关于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禁令裁定。

来源:上海浦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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