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

商业秘密|索赔2亿!高德红外商业秘密维权案件新进展

发布日期
2025-02-21
#行业资讯
近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等主体之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有了新的进展,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高科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高度关注。
案件不仅涉及2亿元的高额经济索赔,还引发了复杂的刑事与民事诉讼。这不仅凸显了高科技行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潜在风险,也促使行业内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进行深刻反思。



案件回顾



2024年12月5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德红外公司”)发布《关于提起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高德红外公司(原告)已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另外六名自然人主体(被告)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高德红外公司诉请由被告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人民币 2 亿元及公司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

高德红外公司主张六名自然人被告主体为其公司前员工分别从事探测器材料、衬底、制冷机、芯片、封装的研发和制作等完整生产流程,在工作期间知悉并掌握了公司相关商业秘密,上述人员从公司离职后携带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成立了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使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在完全不符合行业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并生产出与公司高度一致的产品,上述行为构成了对高德红外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

然而,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对此表示否认,并指出某德红外在涉案红外探测器的经销、展览、学术研讨和申请专利等活动中,已经公开了相关技术,不再是商业秘密。




案件进展



2025年1月15日,高德红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称:目前,因本案涉及同一被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案件已予立案且尚未侦查终结或审结,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并逮捕,另有部分犯罪嫌疑人仍在潜逃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刑事优先的原则,在刑事案件未终结前,应中止本案的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将继续审理本案。

附公告原文:

来源:高德红外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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