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并不会自动作废。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38条,劳动者需要主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才能解除。在此之前,劳动者仍需遵守竞业限制义务。三个月"宽限期"内的竞业义务仍然存在,贸然入职竞争对手将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