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意义
本案系《这城有良田》游戏首次打击游戏内恶意拉人行为,赔偿金额系广东省内已公开案件中的最高判赔额,刷新了同类案件赔偿标准,为同类案件的处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案情简介
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模拟经营类游戏《这城有良田》的运营方。该游戏上线不久,被告即组织员工在原告游戏内拉取原告游戏玩家,频繁刷屏发布诱导性信息,甚至谎称"游戏即将停服""同一公司、同一平台游戏"等虚假信息,欺骗、诱导玩家下载竞品游戏。原告采取发布公告、封号等措施仍未能完全禁止前述行为,遂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违反诚实信用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主观故意明显,其恶意拉人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原告合法权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万元,并认定游戏运营主体与拉人主体构成共同侵权、在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这城有良田》游戏首次打击游戏内恶意拉人行为,赔偿金额系广东省内已公开案件中的最高判赔额,刷新了同类案件赔偿标准,为同类案件的处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一)创下广东省网络游戏拉人案件最高赔偿纪录,具有里程碑式行业意义
公会拉人是困扰游戏厂商许久的行业难题,多个优质游戏因此毁于一旦。本案以75万元的高额赔偿创下广东省内公开判决中网络游戏拉人案件的最高赔偿纪录,法院在酌定赔偿数额时充分考虑了被告侵权行为的恶劣性质、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明显等因素,体现了司法对恶意拉人行为的严厉惩戒态度,为行业树立了维权标杆。
(二)突破性认定游戏运营主体与拉人主体共同承担责任,明确连带责任边界
本案的另一重大突破在于,法院明确认定游戏运营主体与拉人主体构成共同侵权,应在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指出,相关公司作为游戏ICP备案主体、渠道收款主体、用户隐私政策主体,均属于涉案游戏的运营主体;拉人行为将导致游戏用户不当增加,增加运营主体违法收益的同时损害原告合法权益,故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认定打破了"拉人者担责、运营者免责"的不合理局面,为同类案件的责任认定提供了明确指引。
(三)专业取证策略获法院高度认可,为高额赔偿奠定坚实基础
本案证据材料繁杂,涉及游戏内聊天记录、企业微信沟通、ICP备案信息、支付流水等多维度证据。承办律师敏锐捕捉到被告在收到起诉材料后采取"表面停止、实际继续"的手段——封禁旧链接的同时,授意推广人员用新链接继续实施恶意拉人,遂多次就被告游戏外的隐秘侵权行为进行补充取证,完整记录侵权轨迹。法院最终采纳团队取证成果,认定被告构成持续侵权,并在酌定赔偿数额时充分考虑了这一恶劣情节。在庭审中,律师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向法官清晰展示被诉侵权行为的运营模式及侵权规模,精准阐述被告的侵权性质及情节规模,最终法院基本全面采纳了承办律师团队的意见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