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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

深圳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某天游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隆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件索引

案件意义

本案系全国首例棋牌类游戏币交易不正当竞争案件,亦是国内涉棋牌类游戏币交易案件的首个生效判决,对维持良好的游戏环境、规范游戏币交易行为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和行业示范意义。

案情简介

深圳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某天游科技有限公司(合称"深圳某公司")系棋牌类游戏《欢乐麻将》的运营方和开发商。被告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隆某通过其运营的线上店铺提供《欢乐麻将》游戏币的不正当交易服务,在收取买家费用后,通过登录玩家账号代打的方式将游戏币转移至买家账户。深圳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维护合法权益,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并赔礼道歉。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全国首例棋牌类游戏币交易不正当竞争案件,亦是国内涉棋牌类游戏币交易案件的首个生效判决,对维持良好的游戏环境、规范游戏币交易行为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和行业示范意义。

(一)快速推进诉讼进程,开庭后两个月即取得胜诉

本案代理律师以客户利益为导向,为最快速度推进审判进度,接受开庭前一天才收到传票的挑战,通宵准备庭审,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坚持完整准备全部诉讼文书及原件材料,高效、优质地参与了庭审。最终在开庭后两个月即取得胜诉判决,远超客户预期,充分体现了代理律师践行"专业有深度、服务有温度"执业理念的职业精神。

(二)运用诉讼可视化,清晰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问题

承办律师在准备文书时,不仅注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巧妙运用可视化方式,通过制作法律法规整理表、侵权行为及销售数据整理表、赔偿计算整理表等,将案件的关键信息系统梳理和直观呈现,为法官提供了详细参考,极大提升了审判效率,使法官能够更快地把握被诉侵权行为的运营模式及侵权规模,深刻理解其行为的不正当性。

(三)明确游戏币交易行为的法律界限,打击网络黑灰产

本案系国内涉棋牌类游戏币交易案件第一个生效判决,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判定被告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为同行业企业处理类似纠纷树立了标杆,明确了游戏币交易行为的法律界限,让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有了更清晰的合规指引。国家明确规定禁止提供"游戏币"到"法定货币"的反向兑换服务,本案从司法层面认定了被告行为的违法性,有力打击了新型网络黑灰产,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和维护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