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意义
1.刑民并举、组合维权,实现全方位打击
案情简介
原告系"华为"系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主营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张某某等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收购"华为"品牌二手或报废的设备及配件,经翻新贴标后对外销售牟利。原告采取刑事、民事组合维权策略:2023年11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张某某等四人刑罚;2024年7月,原告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判令七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025年7月,一审判决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357万余元。双方提出上诉后于2025年12月达成和解协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双方撤回上诉。
典型意义
1.刑民并举、组合维权,实现全方位打击
本案系典型的"先刑后民、刑民联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针对侵权方收购二手或报废设备翻新贴标销售的规模化制假售假行为,承办律师通过刑事报案先行固定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再通过民事索赔追回经济损失,形成对侵权方的组合围剿,最终以刑事判决(假冒注册商标罪)、民事高额赔偿(357万余元)及和解结案的方式实现诉讼目的,最大限度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突破刑事认定的销售金额,重构侵权事实
本案在先刑事判决仅认定各被告侵权产品销售金额为4500元,且原告主张的库存侵权产品价值未被刑事程序采信;加之被告存在案发后撕毁合同、清除数据、销毁凭证等行为,财务资料严重缺失,侵权获利与权利人损失的举证难度极大。为获取全部案件材料,承办律师多次奔赴西宁全面阅卷,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沟通申请调取刑事案件材料,仅刑事案卷材料就拷贝了15天,律师花费整整两天才完成全部材料拷贝。承办律师从调取的上百G电子数据中逐一梳理筛查,精准提取涉案购销合同,通过产品编码核验筛选涉及"华为"产品的合同,再将销售合同与上千万条聊天记录逐一匹配,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七被告销售的产品均为翻新的"华为"产品。
3.精细化赔偿计算,实现高额惩罚性赔偿
在赔偿数额计算上,承办律师将侵权产品区分为已售产品与库存产品,综合采用权利人损失、被告获利及行业利润率等多种计算路径,以极致的证据梳理与精准的法律适用,最终实现侵权事实重新认定与高额惩罚性赔偿357万余元的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对恶意侵权行为的严厉惩处,彰显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